当前位置:焦点百姓圈 >> 网上热词 >> 文章正文

能否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如何开展专题组织生活)

发布于:2021-08-10 被浏览:2663次


8月4日上午,省委第七巡回指导组到贵州省检察院开展督导工作,与省管干部谈心谈话,并分别到检务督察室党支部、第八检察部党支部参加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余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树生分别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办相关领导同志到会指导。

检务督察室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在检务督察室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报告了上半年支部工作情况,重点报告了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支部检视问题情况。支部党员逐一发言,分享收获,检视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达到了统一思想、统一意志、加强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会前,检务督察室党支部通过集中学习研讨、深入谈心谈话,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了充分准备。

沈芹作点评

省委第七巡回指导组副组长沈芹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就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她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融会贯通,进一步增强使命担当,在深化学习中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在传承伟大建党精神中进一步砥砺政治品格,在坚定响应伟大号召中进一步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

余敏对下步工作提要求

余敏对抓好近期党史学习教育提出要求,一要在学习研讨上持续用力。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核心内容,精心组织专题研讨。要坚持融会贯通,领会核心要义,把握实践要求,将“七一”讲话精神融入检察日常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要在宣传宣讲上持续用力。要严格按照省委要求,结合宣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百年党史,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传宣讲。三要在学以致用上持续用力。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坚持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促进,把学习成效更好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具体思路,进一步激发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第八检察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在第八检察部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通报了上半年支部工作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情况,指出了支部工作存在的不足,制定了下步整改措施,并带头作个人剖析检视发言。

随后,全体党员联系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的心得体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教材情况的感悟和收获、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等四个方面,就自己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逐一进行深刻检视,并作出整改承诺。

会前,第八检察部党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的4本指定教材,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为扎实开展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省委党史教育第七巡视组李凌燕、省院机关党委委员罗晓成在会上作了点评,对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紧扣会议主题,准备充分扎实,剖析深入透彻,批评严肃认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并强调针对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查摆的问题和其他同志提出的批评意见,支部要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确保整改实效。

杜树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

杜树生对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出了四个方面具体要求。一要在党史学习中铸就信仰之魂,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补足精神之钙,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在党史学习中践行为民初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守夜人”“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三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领会建党精神,凝聚奋进力量,把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下去、发扬光大。四要在党史学习中涵养清廉之风,加强支部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自省自警自律自重,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文 | 吕芳芳 李敏 摄影 | 张安 陆祥仙

编辑 | 张安 校对 | 陆祥仙

审核 | 陈喜凤 李波

来源 | 贵州检察